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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7/4/20
發文日期:2017/4/20
發文字號:府社救一字第1062614428號
主旨:修正「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函: 檢送「雲林縣政府社會福利津貼與補助溢領催繳及帳務註銷作業要點」1份。
正本: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本府各單位(本府社會處除外)、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法制科)、本府行政處(文書科)、本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本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本府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本府社會處
附件:
  • 要點
  • 總說明
  • 對照表